5月31日14点,用友软件、计世咨询举办中小企业发展ONLINE/ASP应用研讨会,来消除用户的疑虑并且推动ASP在中国的发展。研讨会上,政府、行业专家、电信运营商、IT行业、专业调研机构、用户、行业主流媒体的代表共同探讨ASP模式的理念以及其价值,ASP模式在中国市场上的现状以及趋势,ASP模式在国内市场上的推广以及发展策略,并且对ASP未来的发展提出了各自看法和建议。

  什么是ASP?

  ASP(Application Service Provider,即应用服务供应商)是指在双方共同签署的外包协议基础上(协议内容可以包含价格、服务水平、商业机密等),用户将其部分或全部与业务流程相关的应用委托给服务商,由服务商保证这些业务流程的平滑运作。这种模式的优势是:服务商将应用程序及相关服务打包,通过网络交付,使其以最小的成本被高效执行,对用户来说,与整个运行相关的风险可以被分摊,IT应用技术也可及时更新。

  ASP与BPO(业务流程外包)的区别在于:在BPO中,外包合同需要涵盖整个业务流程的管理(包括人力资源、财务等),而ASP则以应用程序为中心,出租单个或成套应用程序的使用许可并加以管理。典型的BPO主要是在一对一的基础上提供服务,而ASP模式提供的是“一对多”的服务,服务商是在资源共享的基础上出租软件使用权,且ASP的服务产品更多的是打包化的和标准化的(而并非客户化或为少数人服务)。可以说,ASP这种“一对多”的服务交付形式正是分工合作、规模经济的体现。

  如何成功实施ASP?

  建立客观的评价标准,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建立一个选择供应商的标准非常重要。这个标准应该全面考虑供应商的名气、市场份额和成长、响应状况、外包协议种类是否多样、价格、经验、规模和历史等因素。证券公司在IT外包的过程中,显然没有认真选择供应商,造成承包商龙蛇混杂的局面,最终导致项目的拖延,乃至整体失败。在选择外包商时,更不能基于主观或个人偏好,或只选择最低报价。价格只是总费用的一部分,在价格方面获得的好处可能会在运营费用和性能方面重新失去。

  分析需求,决定合身的外包模式

  很多企业没有透彻分析自己的IT需求。他们选择外包服务只是为了立竿见影的短期效果,而后来往往会发现,从长期来看这样做得不偿失。结果有些企业发现他们被一些巨大长期的服务合同所束缚,而这些合同与其说是一种资产,不如说是一种糟糕的债务(如以高于市场的价格获得一些不再被需要的服务或达不到要求的服务)。前面长安汽车的案例,正说明企业只有对需求有了准确地把握,才能做出正确的服务选择,而证券公司的案例则说明盲目地全面外包,只会丢失自身的话语权和竞争力。企业至少应该掌握核心层次的自主权,这是培育、提高和保持企业核心能力的关键。

  订立灵活有利的合同

  合同是企业在确定ASP服务时的重要一环。如果合同一开始就对价格和服务级别定得过死,而没有包含任何用于持续改进的重要机制,那么在开始阶段定下的固定条款很可能会阻碍持续发展,合作双方不能从学习的机会中得到好处。同时,如果合同缺少灵活性,那么所有外包合同基于的一些关键假设,包括技术、商业条件、人员和其它相关问题,在合同签署后都有可能会改变。一旦双方不能持续进行有效沟通,必然会导致项目结果南辕北辙

  此外对于服务商来说,经营理念要与当今开放、竞争的环境相适应。这就要求服务商做到树立顾客是经营中心的观念、树立“双赢”的企业合作观念、树立“快速反应”的竞争理念。现代急剧变化的环境对企业运行的速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供应商的成功关键也是为企业打造一个快速反应的信息平台。为长安汽车服务的Sun公司就很好地做到了这一点,从而为企业,也为自己带来了利益。

  事实上,ASP涉及到的是多方利益相关者,他们包括:工商业用户、CIO、服务提供商、投资商,只有大家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才能为ASP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ASP为我们带来的将不仅仅是金钱的节省,还将有社会成本的下降和客户的满意。

  做好跨文化管理

  由于外包涉及不同企业,甚至不同国家的企业之间的资源整合,常常面临由于文化差异带来的摩擦和冲突。证券公司的失败,正是没有考虑到合作伙伴之间的文化,证券公司的特殊需求并不是普通IT供应商所能了解和掌握的。和外包商之间的文化区别可能引致误解和不信任,合作伙伴之间还存在目标和目的方面的根本差别,如果差别难于调和,结局也就不言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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