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检验检疫系统的共同努力下,电子监管的开发、试点、应用等工作正在有序地开展,电子监管在实现“提速、减负、增效、严密监管”目标方面的成效已初步显现。概括起来,目前电子监管开发应用取得了5个方面的成效。
第一,强化了源头管理,实现了监管工作前推后移。
电子监管通过建立企业电子档案,全面采集出口产品电子数据,对生产加工过程进行全流程监控,加大对关键点和敏感点的控制,强化了源头管理和源头控制,防范了质量风险;对进口产品实施提前申报、快速查验,创新了检验检疫工作模式,实现检验检疫工作的前推后移。
第二,促进了检验检疫工作科学高效,提高了行政执法效能。
电子监管使检验检疫工作人员能及时获得商品的法规标准及风险预警信息,并对企业产品生产过程的动态信息实行监控,确保了既管得住,又放得快,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效能。电子监管根据监控项目及相关标准的设定,进行有针对性重点监管,把握产品风险的关键点和敏感点,使监管工作更加有的放矢,提高了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效率,减轻了检验检疫人员的工作压力。
第三,实现了执法业务的规范统一,严格了执法行为。
电子监管要求全国统一设定出口产品的法规标准、管理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程序化控制,监管工作电子化、流程化,实现了对同一类商品在全国范围统一检验检疫工作要求,规范业务操作,体现了检验检疫垂直管理体系要求。同时电子监管避免了检验检疫工作人员的随意性,严格了执法行为。
第四,促进了企业增强诚信意识,加强质量管理。
电子监管通过建立信用等级管理、分类管理,对不同诚信程度、管理水平的企业设定不同的管理模式和控制要求,促进了企业提高诚信意识,企业自身加大信息化的投入,提高质量管理和控制水平,增强了出口企业严格源头控制、严格质量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使企业进一步促进产品质量稳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国际竞争力,扩大出口优势。
例如:聊城凤祥集团是山东省禽类产品的大型重点企业,该集团董事长在得知山东检验检疫局推广电子监管系统之事后,亲自登门拜访山东局领导同志,提出愿出资200万元配合检验检疫局实施电子监管系统;另一个作为全国首批试点企业之一的烟台龙大集团,借试点蔬菜电子监管系统之机,建立健全了源头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出口质量大幅提升,蔬菜产品在日本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企业尝到了甜头,积极支持电子监管工作。广东湛江国联水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反映,电子监管系统的建立不仅加强了企业自身对生产过程的监控、员工的管理,提升了企业的知名度,宣传了企业形象,取得了很好的经济社会效益,而且检验检疫机构在实施严密监管、服务企业、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方面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检企实现了“双赢”。其他省市的很多电子监管试点企业也都有亲身感受。
第五,提高了电子化整体水平,加快了通关验放速度。
实施电子监管前,虽然推广应用了电子申报、电子放行等系统,但由于处于中间环节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电子化管理空缺,电子申报、电子放行的优势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实施电子监管后,实现了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整体电子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环节,提高了口岸通关验放速度。进口电子监管的应用,减少了货物滞港时间,加快了口岸物流速度,减轻了企业负担,也帮助地方政府改善了口岸投资环境,受到了各级政府和广大进出口企业的欢迎。
在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国家质检总局也认识到,目前在电子监管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思想认识问题。电子监管是一次检验检疫业务工作的改革。电子监管的推广应用必将对检验检疫执法把关工作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但是,仍有相当一部分检验检疫人员对此认识不到位,行动不积极,少数地方“等、要、靠”的思想仍然存在,影响着电子监管系统的顺利实施。
二是业务管理改革问题。检验检疫机构是技术执法部门,检验检疫各项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检验检疫业务改革以来,我们加强了法制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了比较完善的法规体系。实施电子监管后,监管模式和监管手段都产生了深刻的变化,但是,现行的一些管理制度管理措施还不适应改革发展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电子监管系统的推广应用,影响了电子监管的效果。
三是及时解决推广应用中难点问题还不够。包括如何解决系统研制、推广的难点问题,如何帮助企业理解等方面还存在不足等。
四是统一性的问题。全国已经制定了统一的电子监管方案,但在解决全国统一性的问题上还需要加大力度。
另外,在如何更有效发挥资金效益方面也需要很好地加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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