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额支付系统的运行,作为接入系统之一的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简称ABS系统)潜在风险的防范尤为重要。
我们从实际经验中发现,ABS系统运行中存在着一些风险隐患,如综合柜为各网点都设置了“555”代号的系统维护员,用户名称为各网点名。按规定该操作用户的授权对象应为科技人员,具体负责系统维护与管理,但实际上有些单位在日常操作中用该用户来动态显示日终处理信息便于及时完成日结提交。这样,不仅责任不明而且存在操作风险。还有财务核算上的风险。如集中核算系统各网点无本网点的损益账号,全辖共用同一子目的损益账号,由核算中心综合柜作计息处理的损益类账户,结息日计息结果无法同时在网点损益明细中体现,且损益类各子目余额账务处理当日无法查询获得,造成网点财务处理发生记账串户不能及时发现整改,差错率风险加大。系统内控制约也存在一些缺陷。如对金融机构提交的大额资金支付凭证只要经过记账和复核就完成了大额资金的汇划和到账,网点会计主管无法对大额资金支付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监控和认证。支付来账自动记账时,只对收款人账号进行识别,而对收款人户名不进行检测,若出现账号相符而户名不符时,系统亦能自动记账。此外,大额支付系统运行后,国库资金账务处理方式改变,形成了新的出口,同城差额的清算若处理不及时或处理有误,一旦支付窗口关闭,就会出现垫款垫支现象,原有的内控制度、操作规程、风险点控制措施已不适应新的要求,新的风险防范机制有待健全。
为防范ABS系统操作过程中的风险,我们建议,一是要严格操作员管理,杜绝串岗、混岗现象。健全会计管理制度,建立良好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会计集中管理核算的规章制度,制定一套统一、规范的岗位职责、内控制度和操作规程,清晰划分和落实系统运行中各相关主体的责任,完善和落实岗位责任制,规范和统一业务操作流程,建立起一个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协调并进的监督制约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满足实际操作需要。通过进一步优化《系统》自控风险能力,防止跨网点和辖外联行业务的技术性差错和人为风险隐患,减少因手工计算操作造成不必要的差错。三是加强计算机运行环境的有效维护。会计集中核算无不依赖于现代化计算机网络技术,对此应进一步加强计算机系统和网络安全的统筹管理,落实网络防火墙、安全预警、灾难应急等措施,彻底地消除、化解事故隐患,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四是加强密押卡及密钥的管理,严格执行密钥管理制度。五是进一步改革完善国库资金清算方式,完善国库核算接入的TBS系统与大额支付系统及与会计核算ABS系统进一步技术融合和有效信息整合。另外,营业部门与国库部门要加强账务核对,防止差错和新的资金风险的产生。六是加强会计人员的思想教育及业务培训。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安全关,防范道德风险。要求营业部会计人员严格遵守会计人员道德规范。提高警惕,遵纪守法,按章办事,规范操作,增强责任意识。会计主管应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营业部应加强对会计人员集中核算系统操作培训,以适应集中核算系统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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