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指导我省2005—2020年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提高广东国际竞争力,特制定本纲要。
一、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是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途径
1.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加快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是顺应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大趋势,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是实现社会生产力跨越式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
2.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信息化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现代化程度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我省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就必须把信息化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充分发挥信息化对促进工业化和实现现代化的推动作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
二、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重点和发展目标
3.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信息化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以信息产业发展为基础,以信息技术应用为核心,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重点,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信息人才培养与集聚,努力营造信息化发展环境,全面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推动我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4.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市场导向。加强统筹规划,强化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信息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与导向性作用,促进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与信息资源的共享。
——扩大开放、强化创新。扩大国际国内合作,广泛采用先进适用的信息技术。加大研发力度,增强创新能力,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
——分类指导、协调发展。鼓励经济发达地区率先发展,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创造条件加快发展。强化区域合作,促进信息化协调发展。
——务实高效、安全可靠。结合实际,突出应用,讲求实效,避免形式主义和重复建设。加强法规和制度建设,加强信息安全技术体系的建设,保障信息化健康发展。
5.战略重点。
——不断深化体制改革。加快改革创新步伐,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强投资管理与效果评估工作,重点突破各种体制性障碍。
——优先发展信息产业。抢抓国际信息产业转移的机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根植性。重点突破核心与关键技术,掌握发展主动权。巩固提高信息产品制造业,加速发展软件业与信息服务业。
——大力推进企业信息化。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产品的信息技术含量,促进企业实现生产装备自动化、管理现代化、决策智能化、商务电子化。
——扎实推进电子政务。应用信息技术,优化业务流程,促进政务公开,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监管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党政内网、政法网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实现政务管理和服务现代化。
——全面促进社会事业信息化。加快推进科技、教育、文化、体育休闲、医疗卫生、劳动与社会保障等公共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面向公众、面向家庭用户的社会信息服务网络,形成服务全社会的交互式信息服务体系。
6.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0年,全省形成信息技术普遍适用、信息资源合理利用、覆盖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较为完善的信息化体系,提高信息产业化水平,建成信息产业强省。到2020年,全省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研究、信息环境建设及信息资源利用等方面主要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以上水平,实现产业信息化,建成“数字广东”。
具体目标。到2010年,建成信息技术的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体系,初步形成关键信息技术的自主研发能力,全省电子信息产业当年实现增加值4500亿元以上,年平均增长18%以上;初步实现政务、经济、社会信息化,城镇家庭互联网普及率60%以上,全省互联网用户当年2000万用户以上,规模以上企业互联网应用全面普及,数字电视、数字广播全面播出;建立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机制,建成面向全社会的公益型与商用型数据库体系;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信息化教育培训体系,培养和引进一支高素质的信息化人才队伍,当年本科以上学历的信息化相关专业毕业生规模达到3万人以上;基本建立起符合信息化发展规律,适应市场运作机制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化体系。
三、加快体制改革和创新,突破体制性障碍
7.创新信息化建设观念。树立敢为人先的开拓观念,大胆探索信息化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破除制约信息化发展的各种障碍,积极开展信息化工作机制改革的试点建设;树立协同推进的整体观念,打破部门、地区之间的界限,促进优势互补、共建共享和互联互通。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观念,使人民群众能够及时享受到信息化建设的最新成果。树立积极防御的安全观念,坚持以安全保发展,在发展中求安全。
8.加快信息化体制改革。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省信息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规划,防止各自为政、多头管理和重复建设。全省县级以上政府均要设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要有明确、统一的信息化主管部门。强化各级信息化主管部门在规划制定、资源整合、投资审核、行业管理等方面的职能。
强化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各级政府要按照先规划后立项、先评估后建设的原则,集中统一管理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发展改革、财政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信息化发展水平,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及时制订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指南和概算标准。建立科学的信息化评估体系,加强项目评估工作,评估意见要作为项目立项、建设、验收和运行考核的主要依据。
9.建立和完善信息化市场运作机制。进一步放宽市场管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外资和民间资本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入信息市场。扶持和鼓励更多的中小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通过制定项目指南,引导民间资本投向信息化建设领域。加大市场监督力度,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推广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和服务业务外包。
10.促进区域信息化协调发展。大力扶持山区和东西两翼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深入推进山区信息化,缩小“数字鸿沟”,加快实现“网络到镇、信息进村”。打破地域限制和行政管理限制,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鼓励珠江三角洲发达地区和东西两翼及山区欠发达地区联合共建信息产业基地。鼓励企业向欠发达地区迁移,带动欠发达地区的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发展。
11.加强泛珠三角区域信息化合作。在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的整体框架下,优先开展信息化领域合作,为泛珠三角广泛开展经贸、科技、产业等方面的合作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信息交流与协作平台。加强区域内信息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大力推动以电子商务为主体的各项应用服务的发展。加强区域信息产业研发合作。大力推进区域性的产业转移和产业对接。
四、加强信息技术创新,优先发展信息产业
12.加强自主创新。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技术相结合,重点突破集成电路、新一代数字通信、软件、下一代互联网、数字视听产品、信息安全、新型元器件等行业的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提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与产品比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制和运行机制。鼓励企业增加信息技术开发投入,支持企业建立信息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产业化试验基地。
省发展改革、经贸、科技、信息产业等主管部门在组织实施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中,要加大对信息产业的扶持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信息产业关键技术和产品指南。有条件的市也要结合当地产业发展的实际,重点开展信息化关键技术的产业化工作。
13.抓紧制定信息化相关标准。切实执行国家和国际信息技术标准。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参与信息技术的国家和国际标准制定,支持企业、行业的信息技术标准争取上升为国家或国际标准。重点做好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软件工程、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工作。
14.加大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继续扩大对外开放,创新招商方式,提高引资水平,积极承接国际信息产业新一轮结构调整和产业转移。大力发展能够带动产业技术升级、促进产品更新换代和形成新经济增长点的产品。突出发展消费类电子产品,促进数字家电产业化和市场化,不断提升我省信息产业竞争力与发展水平。构建和完善以大企业为主导,大中小企业专业分工、产业协作的企业格局。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加快建设珠江三角洲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大力推进信息产业集群发展,以基地和园区为载体,以重点核心企业为主导,以产业服务体系为支撑,引导内外资企业合理聚集,形成紧密、完善的产业链,促进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良性互动并均衡发展。
15.加速发展软件业。大力发展应用软件,推进软件产品化。推动Linux技术开发应用,重点开发广泛应用于企业信息化、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社会管理和网络文化等领域的软件技术和产品。发展嵌入式软件,重点开发各种先进专用控制软件、专用检测软件、专用设备软件等。加速发展集成电路设计业。支持广州、深圳、珠海等地的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建设。积极培育软件消费市场。加快软件服务业发展,主动承接欧美国家的软件外包业务,扩大软件出口。大力推动广州、珠海国家级软件基地、深圳国家级软件出口基地上规模、上水平,使之成为全省软件技术创新、产品开发、人才培训、企业孵化和产品出口创汇的主要基地。
16.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加快电信服务业的发展,鼓励拓展电信服务新业务。积极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开展多种类的移动增值业务,推动宽带无线上网。大力发展广播电视服务业,加大广播电视信息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力度,积极推广数字电视,逐步推进电信、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推动网络服务业、信息内容服务业和信息咨询服务业的发展,逐步开放网络服务市场,鼓励互联网内容提供商和服务提供商开展专业化经营。
17.加快产业根植性建设。抓紧实施大公司发展战略,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综合实力强的信息产业集团,形成若干个世界级大企业。继续实施名牌带动战略,集中力量培育一批信息产业名牌产品。扶持一批信息领域民营科技企业,促进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