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检验检疫局对杭州瑞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宝公司”)出口的锂离子蓄电池正式实施了“电子监管”。据悉,瑞宝公司为浙江省第一家实施“电子监管系统”的企业,这标志着浙江省“大通关”工作翻开崭新一页。
由于瑞宝公司产品质量较为稳定,自身管理能力强,产品档次和科技含量高等因素,浙江检验检疫局将其确定为浙江省首家运行“电子监管系统”的企业。目前该局对瑞宝公司实施的“电子监管”项目包括“出口货物前期管理”和“出口货物快速核放”。
“出口货物前期管理”包括了建立企业电子档案、实行产品质量等级制度和风险评估机制。这些措施实现了检验检疫机构对企业出口货物监管的“前推”,以便检验检疫机构实现“源头管理”,并可以在企业的生产过程中部署关键控制点,进行严密检验检疫检测,实时提取电子数据,实现了对企业生产实行全过程监控。
“出口货物快速核放”则将企业的日常监管信息、生产过程实时检验检疫结果和标准规定要求存入监管数据库。企业产品出口报检时,只需将数据进行比对,合格后即可放行。

据了解,在对瑞宝公司成功实施“电子监管”的基础上,下一阶段,浙江检验检疫局将进一步推广“电子监管”模式,努力做到“监管有效,方便进出”。而此举必将加快浙江省外贸进出口通关速度,提高监管的有效性,拓展监管时间、空间,优化口岸环境、方便企业、提高效率、不断适应现代物流快进快出的要求、最终实现有效监管和方便外贸进出口。
阅读关于 瑞宝 浙江 检验检疫 信息化 电子政务 的全部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