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我国经历十五年的艰苦谈判,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使我国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环境迈上一个新台阶。根据我国的入世议定书,在加入世贸组织的8年内,我国每年都要接受世贸组织成员国的审议,包括贸易政策透明度的审议。这对我国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这也是政府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这有利于发挥政府信息资源巨大社会和经济效益,有助于提高我国的民主化程度,树立政府良好地公共形象。

  一、我国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取得了很大进展,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通过业务工作采集、积累了海量数据资源。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国的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朝着信息资源数字化、传输网络化、应用集约化方向迅速发展,管理手段逐步提高,开发应用不断深化,成效日益显现。宏观经济、国土资源、环境、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新闻出版、社会保障、公共安全、城乡建设、交通等政府部门建成了一批综合性、基础性数据库,为政府决策和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一些领域(如气象预报)的政府信息对社会服务初具规模,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显著贡献。

  但是,从目前情况看,我国政府信息资源管理还处于初级阶段,在信息的采集、处理、利用、交换等环节都不同程度的存在问题,特别是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都很不充分。主要表现在:

  一是缺乏统一的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政策。虽然,中央和地方政府在本部门、本地区信息化发展规划中,大都强调把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摆在首要位置,但是由于国家没有统一信息资源战略规划,各条线、各地区“独立思考”,自成系统,缺乏统筹,造成网络互连而信息不互通,部门分割、地区封锁严重,造成人为的信息短缺。

  二是缺乏对政府信息资源整个生命周期的管理。政府信息资源由采集、处理、利用和交流四个环节而构成一个完整的生命周期,其中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周密考虑。目前,我们还没有达到这个流程的无缝链接,尤其在信息采集和交流两个环节问题突出。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都没有足够保障。

  三是配套措施不到位,基础工作严重滞后。政府信息资源分类指标体系尚未建立,信息名称不一,内容诠注各异,“方言”林立;信息资源管理机构不明确,建设、维护资金投入不足;相关法规不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透明、资源交流共享等工作无法可依;信息资源数字化工作严重滞后,专业数据库相当欠缺,且数据标准不一致。

  上述情况的长期存在,严重影响到公民的知情权和社会民主化程度,增加了社会和企业的负担,滋生了腐败的源头,损害了政府形象,也不符合WTO对政府贸易透明度的要求。

  二、我国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的原则

  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是政府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正如朱鎔基总理所指出的:“现在已到了下决心抓信息工作的时候了。我们手里没有什么直接管理手段,只有靠政策的、法律的间接手段管理,这样对信息的依赖性就越来越大,要求信息迅速及时,预测准确,要把信息工作作为生命攸关的一件事情来对待。”为此,参照发达国家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地政策,明确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的发展目标及发展战略,确定政府信息化的优先领域。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加强领导,统一规划。信息资源管理涉及中央到地方各个政府部门,以及部门内部的各个处室与下属单位,关系政府的各项工作,因此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统筹规划,及时协调出现地各种问题,既保证信息资源的充分利用,又保证信息资源的安全。

  基础先行,急用先上。我国的信息资源基础薄弱,亟待加强。因此,一定要花大力气夯实基础,以实现信息资源可持续发展。同时,针对工作急需,确定一批优先建设的信息资源领域,如人口动态管理信息,抓紧时间,集中精力,加快建设,早见成效。

  理顺体制,搞活机制。理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体制,合理设置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机构,明确其职能定位,保障资金,是解决目前管理中问题的关键之一。同时,可以通过各种灵活的运作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共同管理好政府信息资源。

  健全制度,完善法规。依法行政是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于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的最核心的“管什么”,“谁来管”和“怎么管等问题,必须以国家法律和政府法规的形式予以回答并固定下来形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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