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科技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1996年5月6日公安部印发)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公安工作面临的任务日益繁重和紧迫。公安机关在努力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必须实施科教强警战略,依靠科技进步,向科学技术要警力和战斗力。在今后的5至15年内,公安科技必须加强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推广应用、通信和综合业务数据系统工程网络及其他技术建设,逐步实现公安工作现代化。
为保障和加速公安科技的发展,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公安部《“九五”公安工作纲要》的精神,制定公安科技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一)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认真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把增强公安科技意识,大力发展公安科技,作为提高公安工作效能和公安队伍战斗力的大事来抓。
(二)公安科技要与公安业务紧密结合,把科技应用到各项业务中去。建立公安科研、开发、生产、装备、使用、服务等良性循环与协调发展的工作机制,促进公安科技有大的发展,对公安业务有更大的贡献。
(三)公安科技的发展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攻克关键,勇于创新。充分利用国内外先进的科技成果和经验,加速提高公安科技水平。
(四)加强对适用的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装备工作,注重发挥系统工程综合利用效益。
(五)公安科技属社会公益性事业,应列入国家科技发展计划。同时,公安科技工作也应有明确的市场观念,在满足本系统需求的同时,部分有条件的技术专业,应瞄准国内与国际市场,使之产业化,提高经济效益。承担产品研制开发和工程任务的部属事业性科研所,既要稳住一头,又要放开一片,增强发展后劲。
(六)扩大和加强公安科技队伍,重点培养跨世纪专业人才,建立一支素质好、专业配套的科技队伍,成为国家科技队伍的有机组成部分。开展科技普及工作,提高整个公安队伍的科技素质和科技意识。
(七)逐步实现社会公共安全设施规范化,技术装备现代化,技术法规、标准系列化,教育培训专业化。
二、战略与方针
公安科技的发展,要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任务的需要,充分发挥高科技手段在维护稳定和预防、打击犯罪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建立、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综合性的公安侦察手段、公安信息与通信指挥网络工程系统,在技术水平及其装备水平上逐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不断提高对整个社会的治安动态控制及预防犯罪与治安灾害事故的能力,提高侦查破案及处置社会治安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作战能力。
要贯彻公安科技工作面向和服务于公安业务工作的基本方针。在国家的支持下,面向社会,以公安专业科技队伍为骨干,充分利用国内外先进的科技成果,积极开展国内、国际技术合作,加强科技体制改革及科技工作的宏观决策与管理,加强应用课题研究,高新技术攻关与创新,狠抓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促进各项公安业务技术建设。
三、发展目标
针对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和各类社会治安问题的趋势与特点,从实际出发,充分应用通信、微电子、计算机、微弱信号处理、超微量分析、生物工程和系统工程等高科技领域的研究成果,提高和完善公安技术手段与装备,建立科学管理体系,改变公安技术和装备的落后状况,力争到2000年,使公安科学技术达到九十年代初国际先进水平,有些技术达到同期国际先进水平,使科学技术在各项公安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加速公安工作信息化进程。加强公安指挥决策、警务通信、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新技术研究及系统网络工程建设,提高信息的处理能力、传输能力和综合利用效率,提高公安工作信息共享、快速反应和及时决策的能力。注重密码通信数据库加密等保密技术的研究。
(二)加强侦查技术的研究,狠抓技术侦察、现场勘查取证、物证监察以及监所内监控侦察等关键技术的开发应用。技侦技术向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和多媒体化综合信息处理系统方向发展,提高控制、防范和打击各种犯罪的能力;刑侦技术直接破案率由10%提高到15%,技术为侦查破案提供重要线索、方向、证据由50%增加到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