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系统具有记录详细的相关录音信息、多种查询功能、完备的录音管理和监控功能、详细的报警记录和多种报警方式。
录音系统还要求录音文件统一保存在基于SAN结构的存储系统中,并具有完备的存储、备份功能。
4.系统功能
(1)报警呼入:接警员接听并直接解答问题后挂机
CTI控制中继录音开启和关闭,并和报警单号关联。
(2)报警呼入:接警员接听后呼叫班长工位或处警员进行多方通话(或直接转接)
CTI控制中继录音开启和关闭,并和报警单号关联;如果采用接警员先呼叫处警员通话,然后进行会议的方式,CTI在会议前启动处警话机录音并且在会议开始后终止处警话机录音,同时两部分录音文件和报警单号关联,并有不同的录音号标识。
(3)报警呼入:接警员直接转接到相关联动中心
CTI控制中继录音开启和关闭,并和报警单号关联,当接警员转接挂机后保持录音,在CTI控制释放中继后停止录音。
(4)处警员直接呼叫接警员
工位间呼叫(坐席间呼叫),CTI只控制处警话机启动录音,如处警员发起会议以处警为主进行录音控制。录音和报警单进行关联,如没有报警单号进行相应的录音号标识。
(5)处警员直接呼叫处警员(内部分机)
工位间呼叫(坐席间呼叫),CTI只控制发起通话的处警话机启动录音,如通话发起方发起会议以发起方为主进行录音控制。录音和报警单进行关联,如没有报警单号进行相应的录音号标识。
(6)处警员呼叫处警单位(出中继到公安有线程控交换机)
CTI只控制发起通话的处警话机启动录音,如通话发起方发起会议以发起方为主进行录音控制。录音和报警单进行关联,如没有报警单号进行相应的录音号标识。
(7)处警员呼叫无线对讲机
CTI只控制发起通话的处警话机启动录音,如通话发起方发起会议以发起方为主进行录音控制。录音和报警单进行关联,如没有报警单号进行相应的录音号标识。
(8)处警员和内部非工位分机通话
CTI只控制发起通话的处警话机启动录音,如通话发起方发起会议以发起方为主进行录音控制。录音和报警单进行关联,如没有报警单号进行相应的录音号标识。
(9)工位以外的内部分机互通
接处警以外的内部分机互相通话,录音系统判主、被叫均为内部普通分机,控制呼叫发起方进行录音,被叫不进行录音。
(10)直线电话通话
按照语音或电压方式自动录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