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成为焦点的华为与其3名前员工纠纷案有了进一步发展。本报记者获悉,今天上午9时30分,该案件将在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开庭。
据悉,6月24日庭审将以“不公开”的形式进行,即使是3名当事人家属也不允许出席旁听。目前,事件几方当事人态度谨慎,对外界都不愿透露细节。不过,华为三名前员工家属已经透过律师声明,相信法院会公正审理,不过如一审判定三人有罪,则不管具体如何量刑,家属与员工均将上诉到底。
有律师指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刑事案件最长将在一个半月内结案。如情况复杂,审理时间还可延长一个半月。以此计算,9月中下旬将是本案宣判的最终时间。
2002年,原华为公司传输部技术人员王志骏、刘宁、秦学军因涉嫌盗窃公司多达数万页的技术资料,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公安机关羁押。同年8月,深圳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王志骏等三人,并予以正式立案。
华为强调不是一般商业纠纷
记者就此采访了华为公司发言人。该发言人表示,中国高科技发展需要一个积极保护知识产权的商业环境。他特别强调此案件并非一般的商业纠纷,而是一起刑事案件。
业内人士对此分析指出,此案在近年来国内知识产权纠纷中是一个极为鲜见的特例。由于案件涉及高科技知识产权、市场竞争环境以及司法等多个层面,因此无论此案的判决结果如何,都将对国内保护高科技领域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产生深刻的影响。